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 君,楚之吴起,越之大夫种,其卒然亦可原与 ?”应侯知蔡泽之欲困己以说,复谬曰:“何 为不可?夫公孙鞅 之事孝公也,极身无 贰虑,尽公而不 顾私;设刀锯以禁奸邪, 信赏罚以致治;披 腹心,示情素,蒙怨咎,欺旧友, 夺魏公子卬,安秦 社稷,利百姓,卒为秦禽 将破敌,攘地千里。吴起之事悼王也,使私不 得害公,谗不 得蔽忠,言不取苟合 ,行不取苟 容,不为危易行,行义不辟 难,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, 主虽困辱,悉忠而不解,主 虽绝亡,尽能而弗离,成功而弗矜,贵富而 不骄怠。若此三子者,固义之至也,忠之节也。是故 君子以义死难,视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士固有杀身 以成名,虽义之所在 ,虽死无所恨。何为不可哉?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