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 以佐史无 害给事河东守府。 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 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 丞。官事辨, 稍迁至御史及中 丞。使治主 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 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 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 。王温舒免中尉, 而宣为左 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 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 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 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 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 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