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昭王三十二年 ,穰侯为相国,将兵攻魏,走芒 卯,入北宅,遂围大梁。梁大夫须贾说 穰侯曰:“臣闻魏之长吏谓 魏王曰:‘昔梁 惠王伐赵,战胜 三梁,拔邯 郸;赵氏不 割,而邯郸复归。齐人攻卫,拔故国,杀子良;卫人不割,而故地复反。卫、赵 之所以国全兵劲而地不 并於诸侯者,以其能忍 难而重出地 也。宋、中山数伐割地,而国随以亡。臣以为卫、赵可法,而宋、中山可为戒也。秦,贪戾之国也,而毋亲。 蚕食魏氏,又尽晋 国,战胜 暴子,割八县,地未毕 入,兵复出矣。夫秦何厌之有哉!今又走芒卯,入北宅 ,此非敢攻梁也, 且劫王以求多 割地。王必勿听也。今 王背楚、赵而讲秦,楚、赵怒而去王,与王争事秦,秦 必受之。 秦挟楚、赵之兵 以复攻梁, 则国求无亡不可得也。 原王之必 无讲也。王若欲讲,少割而有质;不然,必见欺 。’此臣之所闻於魏也, 原君之以是虑事也。 周书曰‘惟命不于常’,此言幸 之不可数也。夫战胜暴子,割八县,此非兵力之精 也,又非计之工 也,天幸为 多矣。今又走 芒卯,入北宅,以攻大梁,是以天幸自为常也。智者不然。臣闻魏氏悉其百县胜甲以上戍大梁,臣以为不下三十万。以三十万之众守梁七 仞之城,臣以为汤、武复 生,不易攻也。夫轻背楚、赵之兵,陵 七仞之城,战三十万之众,而志必举之,臣以为自天地始分以至于 今,未尝有者也 。攻而不拔,秦兵必罢,陶邑必亡,则前功必弃矣。今魏氏方疑,可以少割收也。原君逮楚、赵之兵未至於梁,亟以少割收魏。魏方疑而得以少割为利,必欲 之,则君 得所欲矣。楚 、赵怒於魏之先己也, 必争事秦,从以此散, 而君後择焉。且君之得地岂 必以兵哉!割晋国,秦 兵不攻,而 魏必效绛安邑 。又为陶开 两道,几尽故宋,卫必效单父。秦兵可全,而君制之, 何索而不得,何为而不成!原君熟虑之而无行危。”穰 侯曰:“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