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三年,发诸尝逋亡 人、赘婿、贾人略取陆梁地,为桂林 、象郡、 南海,以適遣戍。西北斥逐匈奴。自榆中并河以 东,属之阴山,以 为十四县,城河 上为塞。又使蒙恬渡河 取高阙、山、北假中,筑亭障以逐戎 人。徙谪,实之初县。禁不得祠。明 星出西方。三十四年 ,適治狱吏不直者,筑长城及南越地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