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, 楚之吴起,越之大夫种 ,其卒然亦可原 与?”应侯 知蔡泽之欲困己以说,复谬曰:“何为不可?夫公孙鞅之事 孝公也,极身无贰虑, 尽公而不顾私;设 刀锯以禁奸邪 ,信赏罚以致治;披腹心,示 情素,蒙怨 咎,欺旧友,夺魏公子卬,安秦社稷,利百 姓,卒为秦禽将破敌,攘地千里。吴起之 事悼王也,使私不得害 公,谗不得蔽忠,言不取苟合,行不取苟容,不 为危易行,行义 不辟难,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 越王也, 主虽困辱,悉忠而不解 ,主虽绝亡,尽能而 弗离,成功而弗矜,贵富而不骄怠。若此三子者,固义之至也,忠之节也。是故君子以义死难,视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 死而荣。士固 有杀身以成名,虽义 之所在,虽死无所恨。何为不可哉?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