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 ,楚之吴起,越之大夫种,其卒然亦可原与?”应侯知蔡泽之欲困己 以说,复谬曰:“何为不可?夫 公孙鞅之事孝公也,极身无贰虑,尽公而不顾私;设刀锯 以禁奸邪, 信赏罚以致治;披腹 心,示情素,蒙怨咎,欺 旧友,夺魏公子卬 ,安秦社稷,利百姓,卒为秦禽将破敌,攘地千里 。吴起之事悼王也,使私不得害公,谗不得蔽忠,言不 取苟合,行 不取苟容,不为危易行,行义不辟难,然为霸主强 国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,主虽困辱,悉忠而不解,主虽绝亡,尽能而弗离,成功而弗矜,贵富而不骄怠。若此三子者,固义之至也, 忠之节也。是故君子以义死 难,视死如归;生而辱 不如死而 荣。士固有杀身以成名,虽义之所在,虽死无所恨。何为不可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