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 法制度,定官 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 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 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 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 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 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 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