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 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 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省用 ,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 。贫者畜积无有 ,皆仰县官。异 时算轺车贾人缗钱 皆有差,请 算如故。诸贾人末作贳 贷卖买,居邑稽诸物,及商 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 算。诸作有 租及铸,率缗钱四千一算。非 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 二算;船五丈 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 不悉,戍边一岁, 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 ,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 ,没入田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