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 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 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 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 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 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 道弃市罪事。事下 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 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 得,得陈喜於衡山 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 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 ,又疑太子使白 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 告所与谋反者救 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 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 王具以情 实对。吏皆 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 还,以闻,公卿 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