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 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 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 昔周邑我先秦嬴於 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 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 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, 民多化者 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 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 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 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 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 有三族之 罪。二十七年,伐 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 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 公子立,是为 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