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 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 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 宣无害,言 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 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 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 史。其治米盐, 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 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 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 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 中废。为右扶风, 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 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 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 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