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 上曰:“法者,治 之正也,所 以禁暴而率善人也。今犯法已论,而使毋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之,及为收帑,朕甚不取。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民不 能自治,故为法以禁之。 相坐坐收,所以累其心 ,使重犯法,所从来远 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:“朕闻法正则民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夫牧民 而导之善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导,又以不正之法罪之,是反害於民为暴者也。 何以禁之 ?朕未见其便,其孰计之。”有 司皆曰:“陛 下加大惠,德 甚盛,非 臣等所及也。请奉诏书,除收帑诸相 坐律令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