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 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 公兄鲍立,是为桓 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 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 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 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 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 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 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 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 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