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 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 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 ,未及上书,吏捕嬴, 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 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 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 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 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 数与王计谋反, 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 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 王治之。天子曰: 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 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 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 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