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 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 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 王御者奸,欲以 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 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 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 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 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 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 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 ,恐其发 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 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 所与谋反 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 逮捕衡山王治之 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 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 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 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