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 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 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 女淫於蔡 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 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 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 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 。故陈完不得立, 为陈大夫。 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 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