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周为廷尉,诏狱亦益多矣 。二千石系者新故 相因,不减百馀 人。郡吏大府举 之廷尉,一岁至千馀 章。章大者连逮证案数百,小者数十人;远者数 千,近者数百里。会狱,吏因责如章告劾, 不服,以笞掠定 之。於是闻有逮皆亡匿。狱久者至更数赦十 有馀岁而相告言,大抵尽诋以不道以上。廷 尉及中都官 诏狱逮至六七万人,吏所增加十万馀人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