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景公元年,初,崔杼生子成及彊,其母死,取东郭女,生明。东郭女使其前夫子无咎与其弟偃相崔氏。成有 罪,二相急 治之,立明为太子。成请 老於崔,崔杼许之,二相弗听,曰 :“崔,宗邑,不可 。”成、彊怒,告庆封。庆封与崔杼有郤,欲其败也。成、彊杀无咎、 偃於崔杼家,家皆奔亡。崔杼怒,无人,使一宦者御, 见庆封。 庆封曰:“请 为子诛之。”使崔杼 仇卢蒲嫳攻崔氏,杀成、彊 ,尽灭崔氏,崔杼妇自杀。崔杼毋归,亦自杀。庆封为相国,专权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