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 二十馀年,天下 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 易服色,法制度,定 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 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 即位,谦让未 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 其说皆自 贾生发之。於是天 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 灌、东阳侯、冯敬 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 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 子後亦疏 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