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,身体不得摇 ,骨肉不相任 ,故喘,不当医治。脉法曰“年二十脉气当趋,年 三十当疾步,年四十 当安坐,年五十当安卧,年六十 已上气当大董”。文王年未满二十, 方脉气之趋也而徐之,不应天道四时 。後闻医灸 之即笃,此论病 之过也。臣意 论之,以为神气争 而邪气入,非年少所能复之 也,以故死 。所谓气者,当调饮食,择晏日,车步广志,以適筋骨肉血脉,以泻气。故年 二十,是谓“易■”。法不当砭灸,砭灸至气逐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