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 百被可以葬者。取庸苦之,不予钱。庸知其盗买县官器,怒而上变告子,事连汙条侯。书既闻上, 上下吏。吏簿责条侯,条侯不对。景帝骂之曰:“吾不用也。 ”召诣廷尉。廷尉责曰 :“君侯欲 反邪?”亚夫曰:“臣 所买器,乃葬器也 ,何谓反邪?”吏曰:“君侯纵不反地上,即 欲反地下耳。”吏侵之益急。初,吏捕条 侯,条侯欲自杀,夫人 止之,以故不得死,遂 入廷尉。因不食五日,呕 血而死。国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