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 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 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 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 至族,事日急, 诸公莫敢复明言於 上。魏其乃使 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 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 魏其矫先帝 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 ,不食欲 死。或闻上 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 食,治病,议定不 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 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