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周为廷尉,诏狱亦 益多矣。二 千石系者新故相因,不减百馀人。郡吏大府举之廷 尉,一岁至千馀章。章大 者连逮证案数百,小者数十人;远者数千,近者数百里。会狱, 吏因责如章告劾,不服,以笞掠定之。於是闻有逮皆亡匿。狱久者至更数赦十有馀岁而相告言 ,大抵尽诋以 不道以上 。廷尉及中都官诏狱逮至六七万人 ,吏所增加十万馀人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