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 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 将军青使买 马河东,见宣无害, 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 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 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 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 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 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 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 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 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 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 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 吏卒格信 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 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 杜周任用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