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 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 ,即使所善白 嬴之长安上书, 言孝作輣车镞 矢,与王御 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 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 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 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 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 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 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 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 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 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 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 逮捕衡山王治之。 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 宫而守之。中尉 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