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 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 公卒,厉公兄鲍 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 异母。及桓公病 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 蔡人诱厉公而 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 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 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