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立二十六年卒,子建立为王。七年自杀。淮南、衡山谋反时, 建颇闻其谋。自以为国近淮南,恐一日发,为所并,即阴作兵器,而时佩其父所赐将军印,载天子 旗以出。易王死未葬,建有所说 易王宠美人淖姬,夜使人迎与奸服舍中。及淮南事发,治党 与颇及江都王建。建 恐,因使人多持金钱,事绝其狱。而又信巫祝,使人 祷祠妄言。建又尽与其 姊弟奸。事 既闻,汉公卿请 捕治建。天子 不忍,使大臣即讯 王。王服所犯,遂自杀。 国除,地入于汉,为广陵郡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