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 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 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 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 书大行无 遗诏。诏书独 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 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 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 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 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 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 故以十二月晦 论弃市渭城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