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 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 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 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 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 中称其廉 平,今坐法当 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 ,虽欲改过自新 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 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 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 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