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 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 ,观其避丸 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 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 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 人手,二人 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 使鉏麑刺 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 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