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 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 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 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 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 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 不道弃市罪事。事 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 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 王子孝家 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 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 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 书发其事,即先自 告,告所与 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 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 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 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 行还,以 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