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三年,发诸尝逋亡人、 赘婿、贾人略取陆梁地,为桂林、 象郡、南海,以適遣 戍。西北斥逐匈奴。自 榆中并河以东,属之阴山,以为十四县 ,城河上为塞 。又使蒙恬渡河取高阙、 山、北假中,筑亭障以逐戎人。徙谪,实之 初县。禁不得祠。明星出西方。三十四年,適治狱吏不直者,筑长城及南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