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 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 言上,徵为大 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 主父偃及治淮南反 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 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 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 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 风,坐怨成信,信 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 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 为大逆,当族 ,自杀。而杜 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