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 ,人上书 言意,以刑罪 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 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 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 齐中称其 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 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 其道莫由,终不可 得。妾原入身为官 婢,以赎父刑 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 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 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