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太史公曰:语有之,“以权利合者,权 利尽而交疏”,甫 瑕是也。甫瑕虽以劫杀郑子内厉公, 厉公终背而杀之,此与晋之里克何异?守节 如荀息, 身死而不能存奚齐。 变所从来,亦多故矣!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