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 子也,其 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 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 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 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 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 桓公之少 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 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 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 出国,故春秋曰“ 蔡人杀陈他”,罪 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