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 中,人上书 言意,以刑罪 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 生男,缓急 无可使者!”於 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 平,今坐法当 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 复生而刑者不可 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 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 改行自新 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