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三年,发诸尝逋亡人、赘婿、贾人 略取陆梁地,为桂林、象郡 、南海,以適遣戍。西北斥逐匈奴。自榆中并河以东,属之阴山,以为十四县,城河上 为塞。又使蒙恬渡河取高阙、山、北假中, 筑亭障以逐戎人。徙谪,实之初县。禁不得祠。明 星出西方。 三十四年,適治狱吏不直者,筑 长城及南越地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