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 服色,法制度,定官 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 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 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 令所更定,及 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 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 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 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 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 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