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昔者曾子处费,费人有与曾 子同名族者而杀人,人告 曾子母曰:“曾参杀 人。曾子之母曰:吾 子不杀人。织自若。有顷焉,人又曰:曾参杀人。 其母尚织 自若也。顷 之,一人又告之曰:曾参杀人。其母惧,投杼逾 墙而走。夫以曾参之贤,与母之信也,而三人疑之, 则慈母不 能信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