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 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 使买马河东, 见宣无害, 言上,徵为 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 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 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 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 大小皆关其 手,自部 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 得擅摇,痛以重法 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 为小治辨,然独 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 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 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 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