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 绛,绛侯勃自畏恐诛,常被 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 之。其後人有上书告勃欲反,下廷尉。廷尉下其事长 安,逮捕勃治之。勃恐, 不知置辞。吏稍侵辱 之。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吏乃书牍背 示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 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也 ,勃太子胜之尚之,故狱吏 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 受赐,尽以予薄昭。及系急,薄昭为言薄太后,太后亦以为无反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 冒絮提文帝,曰:“绛侯绾皇帝玺,将兵於北军,不以此时反,今居一小县, 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辞,乃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之 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侯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曰:“吾尝将 百万军,然安 知狱吏之贵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