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 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 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 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 。白嬴至长 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 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 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 喜於衡山王子 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 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 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 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 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 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 行息即问 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