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:“法者,治之 正也,所以禁暴而率 善人也。今犯法已论 ,而使毋罪之父母妻子 同产坐之,及为收帑,朕甚不取。其 议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民不能自治,故为法以禁之。 相坐坐收,所以累其心,使 重犯法,所从来远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:“朕闻 法正则民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夫牧民而导之善 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 导,又以不正之法罪之,是反害於民 为暴者也。何以禁之?朕未见其便,其孰计之。”有司皆曰: “陛下加大惠, 德甚盛,非臣等所及也。请奉诏书, 除收帑诸相坐律令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