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 县至绛,绛侯勃自畏恐诛,常被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 之。其後人有上书告勃欲 反,下廷尉。廷 尉下其事长安,逮捕勃治之。勃恐,不知置辞。吏稍侵辱之。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吏乃书牍背示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者 ,孝文帝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, 故狱吏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 受赐,尽以予薄昭。及系 急,薄昭为言薄太后, 太后亦以为无反事。文帝 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帝,曰:“绛 侯绾皇帝玺,将兵於北军,不以此时反, 今居一小县,顾欲反邪 !”文帝 既见绛侯狱辞,乃谢曰:“吏 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 节赦绛侯,复爵邑 。绛侯既出,曰:“吾尝将百万军,然 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