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自温舒等以 恶为治,而郡守、都尉、诸侯二千石欲为 治者,其治大抵尽放温舒,而吏民益轻犯法,盗贼滋起。南阳有梅免、白政,楚有殷中、杜少,齐 有徐勃,燕赵之间有坚卢、 范生之属。大群至数千人,擅自号, 攻城邑,取库兵,释死罪 ,缚辱郡 太守、都尉,杀二千石,为檄告县趣具食;小 群以百数,掠卤乡里者 ,不可胜数也。於是天子始使御史中丞、丞相长史 督之。犹弗能禁也,乃使光禄大夫范昆、诸辅都 尉及故九卿张 德等衣绣衣,持节,虎符 发兵以兴击,斩首大 部或至万馀 级,及以法诛通饮食,坐连诸郡,甚者数千人。数岁,乃颇得 其渠率。散卒失亡,复聚党阻山川者,往往而群居,无可柰何。於是作 “沈命法”,曰 群盗起不发觉,发觉而捕 弗满品者,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。其後小吏 畏诛,虽有盗不敢发,恐不能得, 坐课累府, 府亦使其不言。故盗贼浸多,上下 相为匿,以文辞避法焉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