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自温舒等以恶为 治,而郡守、都尉、诸 侯二千石欲为治者,其治 大抵尽放温舒,而吏民 益轻犯法,盗贼滋起。南 阳有梅免、白政,楚有殷中、杜少,齐有徐勃, 燕赵之间有坚卢、范生之属。大群至数千人,擅自号,攻城邑, 取库兵,释死罪,缚辱郡 太守、都尉,杀二千石 ,为檄告县趣具食;小群以百数,掠卤乡里 者,不可胜数也。於是天子始使御史中丞、丞相长史督之。 犹弗能禁也,乃使光禄大夫范昆、诸辅都尉及故九卿张德等 衣绣衣,持节 ,虎符发兵以兴击,斩 首大部或至万馀级,及以法 诛通饮食,坐连诸郡,甚 者数千人。数岁,乃颇得其 渠率。散卒 失亡,复聚党阻山川者,往 往而群居,无可柰何。於是作“沈命法”,曰群盗起不发觉,发觉而捕弗满品者,二千 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。 其後小吏畏诛,虽有盗 不敢发,恐不能得,坐 课累府,府亦使其不言。故 盗贼浸多,上下相为匿,以文辞 避法焉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