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 ,而固当改正朔 ,易服色,法制 度,定官名,兴礼乐, 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 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 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 敬之属尽害之,乃 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 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 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 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