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有扈氏不服,启伐之, 大战於甘 。将战,作甘誓, 乃召六卿申之。启曰:“嗟! 六事之人,予誓告女:有扈氏威侮五行,怠弃三正,天用剿绝其命。今予维共行天之罚。左不攻 于左,右不攻于右,女不共命。御非其马之 政,女不共命。用 命,赏于祖;不用命,僇于社,予则 帑僇女。”遂灭有扈氏。天 下咸朝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