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自温舒等以恶为治,而郡守、都尉、诸侯二千石欲为 治者,其治大抵 尽放温舒,而吏民益轻犯 法,盗贼滋起。南阳有梅免、白政,楚有殷中、杜少,齐有徐勃,燕赵之间有坚卢、范生之属。大群至数 千人,擅自号,攻城邑,取库兵,释死罪,缚辱郡太守、都尉,杀二千石,为檄告县趣具食;小 群以百数,掠卤乡里者,不可胜数也。於 是天子始使御史中丞、丞相长史督 之。犹弗能禁也,乃使光禄大夫 范昆、诸辅 都尉及故九卿 张德等衣绣衣,持节, 虎符发兵以兴击,斩首 大部或至万馀级,及 以法诛通饮食,坐连诸 郡,甚者数千人。数岁,乃颇得其渠率。散卒失亡,复聚党阻山川者,往往而群 居,无可柰何。於是 作“沈命法”,曰群盗起不发觉,发觉而捕弗满品者,二千 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。其後小吏畏诛,虽有盗不敢发,恐 不能得,坐课累府,府亦使其不言。故盗贼浸多 ,上下相为匿,以文辞避法焉。... 更多 >>